温州外国语学校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
来源:温州外国语学校 2011-11-18 17:07:40
[标签:温州外国语学校 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三、使用要求
1、所有上报教研组、处室、网络中心、学校的文字材料、统计报表一律实现无纸化。
2、每个学期电子教案率达到30%-50%以上,课件和演示文稿使用率达到40%以上,基本形成个人资料库和题库。
3、按教师考核条例及时上传教学资源。
4、熟练地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相关外部设备的使用方法。
四、教师因退休、调出、离职、请假(3个月以上)等原因离开学校时,应交回电脑及所有附件给学校,并由专业人员检查无损坏后方可办理退回手续。
五、笔记本电脑的维修:第一年至第三年由厂家予以免费保修;保修期过后,保修费用则全部由使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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