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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2010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生条例(2)

来源: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 2011-11-17 13:56:39

  5. 思想品德与社会学科成绩八年级下(期末)和九年级上(期末)和九年级第一次模拟考试必须为B等及B等以上。

  四、保送生推荐程序

  1.各班召开班会课和申请学生的家长会,宣传学校保送生工作条例。

  2.学生自愿申请被推荐的重点高中(限一所),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同意,交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中学阶段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3.教务处提供申请学生的八、九年级文化课平时成绩,交学生、班主任、家长核对。

  4.申请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16日。

  语文 7:50----9:30 数学 9:50-----11:20

  英语 13:30----14:30 科学 14:50-----16:40

  5.根据八、九年级文化课平时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加分项目三项之和,来确定保送生推荐名单,并在两个校区公示一周。

  6. 公示无异议并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后生效。

  五、保送生成绩计算办法(所有分数采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1.平时成绩:八年级两次期末考试、九年级一次期末考试和第一次模拟考试(取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成绩)。其中八年级两次期末考试每次总分各乘5%,九年级一次期末考试和九年级第一次模拟考试总分各乘15% 。

  2.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95分,科学200分,总分595分,考试成绩为总分乘60%。

  3.加分项目(加分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7日)

  (1)在浙江省、温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下列艺术(限个人项目)、科技、体育比赛中获奖者。

  获省一、二、三等奖(或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6分、4分、3分

  获市一、二、三等奖(或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获县级(直属学校级)一、二、三等奖(或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

  (2)比赛项目限定如下:

  ①艺术类

  省级:2008--2009年浙江省中小学美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陶艺雕塑、工艺制作)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市级:2009---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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