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十二中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2)
来源:温州市第十二中学 2011-09-07 17:38:13
三、成绩计算办法
1.在信息学奥林匹克、智能机器人、网页现场制作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8分、5分、3分,市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5分、3分、1分。此项取最高奖项分值,不累计加分。
2.在市级“三小”评比中获“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小科学家”称号分别加4分,获提名奖(入围奖)的加2分。此奖项不同学科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学科只取最高奖项。
3.第1,2项可累计加分。
4.八年级两次期末考试、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第二次模拟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共四科)的成绩,每次成绩总分各乘0.10列入总分。
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20分,科学满分200,满分总分620分。每生所得分数乘0.6列入总分。
四、监督保障
为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送生推荐工作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学年初三教师和有直系亲属申报保送生的教师实行回避制度。举报电话:88118539(办公室)、88118562。
注:5月 9日周(一)晚上7:00在学校九楼会议室召开报名学生家长会。
附:2011年温州市第十二中学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生推荐名额
学校 | 名额 |
温州中学 | 9 |
温州二中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