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双屿中学2011年非辖区新生招生相关规定
来源:双屿中学网 2011-06-28 09:43:50
温州市双屿中学是温州市示范初中、温州市首届科普教育特色学校、温州市校本教研示范学校、温州市信息化达标I类学校、温州市示范性家长学校、温州市教学规范达标学校、温州市五星级禁毒学校、鹿城区田径训练和足球训练基地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科技、文学艺术方面人才的培养,实施温州市教育局“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战略建设,促进学校特色教育的发展,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特长生招生的文件规定,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今年将在小学毕业生中招收体育、科技、文学艺术方面的特长生。
一、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共招收体育类、科技类、文学艺术类等特长生100名:
特长项目 |
体育类 |
科技类 |
文学艺术类 |
合计 |
招收人数 |
30 |
30 |
40 |
100 |
(二)报名条件
1.体育类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在学校及县(市、区)级田径运动会或各类比赛获奖者;
2.科技类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获得学校及县(市、区)科技节比赛获奖者;
3.文学艺术类特长生:五年级或六年级在各级(含校级)各类组织的作文大赛、阅读考级、以及诗歌、散文、寓言、童话、科幻、小论文等比赛中获奖者;在学校及县(市、区)艺术节比赛获奖者。
注:确实具有体育、科技、文学艺术方面特长,但不能提供获奖证书,亦可先报名,届时参加双屿中学组织的特长专项测试。
(三)特长专项测试
我校成立由行政、监察和特长项目专家等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专项测试标准进行选拔。时间7月上旬。
(四)特长生录取
学校以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原则,依据专项测试的成绩和该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名额可空缺)。录取后学生家长到双屿中学招生办签订《特长生录取承诺书》。
录取特长生均免收捐资助学费。
二、政策免资生
符合温州市教育局规定免收捐资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在双屿辖区办理的有效居(暂)住证,并已居住1年(含)以上的证明(由双屿派出所或鞋都派出所出具的);
③在双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一年及以上);
④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居住证明;
⑤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录取政策免资生均免收捐资助学费。
三、捐资生
根据以上特长生、政策免资生及双屿辖区生招生录取后,再按招生计划数余额招收捐资生,额满为止。
捐资生一次性向鹿城教育基金会捐资15000元。
注: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6月19(周日)、20日(周一)。
2.报名地点:温州市双屿中学招生办(教务处,电话88781024)。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小学毕业证明(或五六年级素质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体质健康卡原件;
⑤近期脱帽单寸照片一张。
4.特长生报名还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科技、文学艺术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温州市双屿中学招生领导小组
2010年6月10日
注:双屿街道本辖区生报名时间7月2日一天,逾期不保留名额,报名所需材料同上。